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包头市确实存在针对商标注册的特殊要求和补贴政策,以支持和促进当地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 为了推动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包头市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资助和奖励措施,涵盖商标、专利以及版权等领域。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与保护,从而提升全市的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具体如下: 1、知识产权创造的奖励和资助: ☆对于已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金支持,而维持专利权满10年以上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每件额外资助1000元。 ☆对已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包头市提供每件10000元的资金支持。 ☆地理标志作为国内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每个奖励50万元,新获得的地理标志产品每件同样奖励50万元。 ☆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获得的企业每件可获得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2、知识产权运用的资助和奖励: ☆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且还清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贴息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实际支出的贷款利息的50%进行计算。 ☆对于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项目,金奖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银奖不超过20万元,优秀奖不超过10万元。 ☆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0万元;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同样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知识产权保护的资助和奖励: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权胜诉的当事人,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支出的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维权资助,其中律师费每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单项援助最高5万元。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快速维权中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知识产权管理的资助和奖励: ☆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每家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开展产业或企业专利导航的项目,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的50%进行资助,产业类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企业类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综上所述,包头市通过一系列资金扶持和奖励措施,全面支持商标注册及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这些政策不仅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创建、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阶段,还提供了维权资助和专项资金支持,旨在激励企业和个体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知识产权的创新和保护工作中,进一步推动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不对任何事项保证。